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二、比选人(招标人)天津子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三、项目主要内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为56810.65万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最少按合同金额的10%提供支付担保,即担保额度5681.065万元。经集团总办会通过拟选择具有符合要求的单位完成此项服务。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四、项目招标控制价项目招标控制价6万元。五、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