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监理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一、项目名称

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监理

二、比选人(招标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主要内容

目前园区内大寨渠、王口排干渠生态水系统均未实施整治、环境质量差。为落实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际一流的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的目标,向园区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加园区河道行洪能力。拟启动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为园区范围内王口排干渠、大寨渠的清淤、边坡修复、护砌、河道景观、附属功能性构筑物等,总长度约8.3公里。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的“ 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范围:施工总包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项目期限:自2026年6月10日至2030年6月9日

1)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6月 10日至2028年6月9 日

2)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8年6月10日至2030年6月9 日,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项目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6.44万元

(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3870万元,监理费率不得超1.2%)。

、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配备:(1)投标人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须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备任命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联系方式为022-60972302-8203),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

1.线下方式:意向单位电话咨询并留存电子邮箱号,比选人将投标报名表、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意向单位将投标报名(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比选人投资管理部李工处,视为报名成功。

2.线上方式:意向单位电话咨询并留存电子邮箱号,比选人将投标报名表、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意向单位将投标报名(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回比选单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注:加盖公章的原件于开标当日带至开标现场)

本项目比选将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道9号)712会议室举行。

投标单位应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若是被授权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

、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比选单位):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2-60972302-8203

监管部门: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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